关于评选2020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的通知

发布者:刘铁江发布时间:2021-04-28浏览次数:4727

为推动学校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,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激发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,现开展2020年度“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”评选工作。为做好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一、评审对象

复旦大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出站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往届获选者不重复评选。

1.在站人员

20201231日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。

2.出站人员

出站不超过两年,即出站日期为201911-20201231日的博士后研究人员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参见《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条例(2019年修订)》。

三、评审流程

1.单位推荐。博士后流动站(含校内工作站)组织推荐工作,遴选在站人员和出站人员候选人1。博士后流动站管理依托的院系(含科研机构)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初步推荐人选。遴选工作应突出“品德、业绩、贡献”等条件,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。

2.专家评审。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
3.学校审批。将专家评审产生的推荐人选报学校进行审批。

4.人选公示。对拟表彰的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
  

请各站组织遴选,做好推荐工作,于521日(周五)前将《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汇总表》(excel版本)、《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》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合订本(PDF版本)一并发送至本邮箱。

  

备注:《申请表》第七点《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议表》,在站博士后由所在单位分党委出具,出站博士后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分党委出具。


附件:

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条例(2019年修订).doc

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.docx

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汇总表.xlsx



大数据学院拟申请者,请在5月10日前,提交申请表到:liutiejiang@fudan.edu.cn,联系电话:65641036 刘老师